组织架构

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的治理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投决会和经营团队。

章程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公司名称: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泥墙排路10号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航空航天相关技术及各类前沿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经营,园区建设及运营,项目投资及孵化,各类信息咨询服务。
第二章  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为: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航健康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通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领导
  • 倪泽望

    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倪泽望先生1983年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自动控制系大学毕业,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深圳泰康信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局局长,区科协主席,深圳市罗湖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

  • 周路明

    深圳市太空科技南方研究院院长、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源头创新百人会秘书长、中国科协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CEO
    周路明先生历任深圳市科技局副局长,清华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科协主席等职。从政二十余年中,主持制定了深圳市一系列重大立法、决策研究工作,主导了关于无形资产的研究工作促成了全国首家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建立,在国内推动了一个新的行业的成立。在任科协主席期间,推动了民办科研机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相关成果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鼓励民办科研机构发展的政策被写入2012年中央创新大会文件,先后引进了海归团队并组建了超材料、新能源、精密制造等一批具先进科研水平的民办研究院。周路明先生还作为主要策划人,参与了首届高交会、深圳高新区方案的制订。主持创新型城市系列研究,策划推动深圳成为国家认可的第一个“国家创新型城市”。